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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工作者是否值得被尊重?
2026-01-23

原文首发于知乎回答:知乎原文链接

前些天因为写论文的缘由,在线上小范围的接触了一些性工作者,将与之进行的交流进行总结之后,偶然发现她们的身份有着一个高度一致的特征:

已经脱离了老鸨、鸡头或其他场所,目前以个体户的形式自行从事性服务

在她们的叙述中,这种转变首先意味着收入上的自主:

现在自己当老板,赚的钱都是自己的

但更令人好奇的,是她们反复提及的一点:

在脱离中介与场所之后,从业过程中的风险反而显著下降。

她们并不否认强制卖淫、拐卖妇女儿童等极端现象仍然存在,但几乎一致认为,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发生在其过去所处的中介体系与实体场所之中,而非当前的自主从业状态。

例如有人提到,早些年在场所工作时,确实见过未成年人被控制、被迫接客的情况:

有啊…你像是X门外XXXX,我之前就在那干的,那就有强制监禁未成年的,然后一个客人来了,她一哭…那客人就良心呀啥的就没做…报警了…但比起以前少多了

也有人回忆,当年吸毒的嫖客并不少见,甚至有人当场注射毒品:

我不接吸毒的…现在吸毒的少了…10年那会挺多的…我当时不是在XX吗?一个小孩,当着我面就往他大腿上扎针…我都吓坏了,妈呀,我赶紧就跑了。

那么,究竟是什么因素构成了性交易这一灰色领域中安全风险的主要来源?是近年来不断强化的扫黑力度,还是性工作者与嫖客之间的矛盾?

个人认为,在性工作者固然受到嫖客的剥削,但在他们背后,掌握着性资源的性中介这一群体,才是性工作者的困境和风险的根源,我们从经济利益与风险分配的角度展开分析。

首先要说的是,在老鸨、鸡头或其他形式的中介体系中,风险与收益被人为的分离了:

中介通过抽成与规模化运营获取收益,而具体风险则被转嫁给了处于从属地位的性工作者,风险的承担者与收益的获取者并不重合。

正因如此,性中介天然具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,在逐利目标的牵引下,中介缺乏主动控制风险的内在动机,反而可能在竞争中引入具有明显危险特征的客户,这其中当然也就包括了存在暴力倾向、吸毒行为或其他显著风险信号的人员。

由此,强制卖淫、未成年人受害以及暴力侵害等极端情形,也就被性中介这一中间商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。

而这时我们再回头来看脱离中介、以个体身份从事服务的性工作者,在这种情况下,收益的追求者与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发生了混同,在她们追求利益的同时显得更为重要的,则是她们避免侵害的首要目标。

所以,对性工作者、国家社会伤害最大,也是最该禁绝的,其实是老鸨、鸡头这类纯粹奉金钱为圭臬的剥削者,这是性中介的第一宗罪。

我们可以继续从理论层面讨论这个问题

首先要说的,寻求性服务是一种对人的剥削,马克思认为,性工作是劳动力商品化的极端形态,人们从事性工作的主观方面看似是自愿,但实则是一种在完全失去生产资料后,只剩自身可以出卖的结果,尤其是在性工作中,人的身体本身(而非劳动力)、亲密关系成为被商品化的对象,这使其与单纯的体力劳动存在本质差异,反而与出卖器官牟利这类行为具有近亲属性。

其二,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,性服务的动机已从历史上的奴隶制度与贱籍身份,转变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理性选择。在这一前提下,即便暂且不讨论老鸨、鸡头或各类犯罪团伙的介入,仅考察那些被视为“自愿”(但这仅仅是形式上的)的性工作者,其所面对的交易关系本身,依然难以摆脱剥削属性。

例如在性交易中,寻求性服务的一方,往往凭借自身在财富上的优势地位,与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性工作者进行交易,这不同样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吗?

更不要说如果你与性工作者之间还存在着老鸨等中介的情况了,在这种情况下,性工作者不仅要承受来自嫖客的直接剥削,还要额外承受来自中介基于安保、信息为理由的二次剥削

另外,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,这与资本家对普通劳动者的剥削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,因为性工作者获取金钱的方式完全来自于其身体,也即在这种情况下,中介完全没有为性工作者提供任何生产资料,其所攫取的收益,是完全建立在对性工作者身体的占有与控制之上的,其实质是一种特殊的器官贩卖!这则是性中介的第二宗罪。

其次,中介们又与嫖客一样,刻意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出来的依附关系、优势地位,对性工作者进行诈欺,使其误以为若其脱离老鸨,会轻易丧失从事性服务的安保条件(例如对监管规则的模糊解释、对安全风险的夸大描述,以及对脱离中介后果的刻意恐吓等),而这些所谓的能力,事实上完全可以通过高效、系统的培训在短时间内掌握,性工作者更是完全有能力在必要的情况下自行采取人身保障措施,这则是第三宗罪!

正因如此!老鸨、鸡头这些中介,其对性工作者实施的威胁、恐吓与精神控制,其恶劣程度远甚于单一嫖客,其行径具有更强的可谴责性,性工作者应当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,而不是为诈欺者的贪欲买单。

尤其要指出的是,上述情况听着糟糕了,但这其实全部都是建立在性工作者对从事性服务业存在“形式自愿”的前提下的,然而现实情况呢?

——远要比这一假设复杂,甚至可以说,这一前提本身在相当多的场景中根本就不成立。

此外,这类中介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也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,与其说其生存单纯依赖绝对暴力或欺骗,说其背后总伴随着与公权力的勾连不禁更有可信度

勾结地方权力,这则是性中介的第四宗罪!

与此同时,隐藏在灰黑产业链中的偷拍、敲诈与勒索团伙,也对性工作者与嫖客的隐私权构成了持续而系统的侵害,使整个性服务领域长期处于一种高度不安全的状态——第五宗罪

当然,在全面依法治国、扫黑除恶的严打下,我们并非没有好消息,在当下,传统的皮条客和实体店已然衰落,性服务者只要掌握前文所述的最基础的反侦察技巧,通过网络(TG、YN甚至微信等)就可以自行从事性服务,不再需要老鸨或者当地黑帮老大为其撑腰,自然也就不再有抽成、差价,剥削属性已为大幅削弱

我之所以说,性服务业的合法化正是对性工作者最现实的保护,因为这种保护并不仅仅体现在公权力介入之后对人身安全、劳动权益的保障,更体现在一种社会看法的改变:性工作者得以在不被污名化的前提下理解和接受自身处境,其生存状态也更有可能被纳入公共讨论与关心的范围之内。

最后说一些题外话,就我近段时间的接触来看,她们不像是我刻板印象中的坏人,她们和其他行业最普通的劳动者一样,打游戏、养宠物、害怕暴力、拒绝毒品,也会在闲暇时刷视频、追剧、聊些无关紧要的日常琐事。至少在我个人的经验中,她们所呈现出的,就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生活气息。

哦对,有一个东北大姐,告诉我她闲暇时特喜欢刷短剧…

这可有意思了,你注册了没,你要注册你跟我说,拉人能领金币的!…

如果将来真有为性服务合法化展开辩论的那一天,我想不管是哪种观点,坚决打击老鸨与灰黑中介结构,切断其与权力的勾连,并切实保障性工作者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,始终应当是各方的共识。

我是张江,如果觉得还不错的话,就请点个关注吧!谢谢!

性工作者是否值得被尊重?
https://likeyou.one/posts/should-sex-workers-be-respected/
作者
Urabe Mikoto
发布于
2026-01-23
许可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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